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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事业

万事民为先可治“维修阵痛”

两地“路障”,一天里坑了9辆车,说的是旅顺南路的一个直径1米左右的大坑和黄河路一段200米长的路段,16个突出地面的井盖,从16日至17日凌晨,令9辆车爆胎。

时下,在我市开车的司机,大都有一种感受,就是路面“陷阱”实在不少。而最让人郁闷的是,你还找不到赔偿方,因为这样的事故,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。

摊铺路面,本是件利民的好事,可在不封路的情况下,想给这16个井盖“路障”一一设置提示标志,似乎不太现实,那么有没有办法不让这些井盖成为路障呢?

一位曾经到过日本进行施工建筑交流的工程负责人告诉笔者,他在日本看到公用事业服务部门为居民维修老旧漏水的自来水管时,维修人员先为居民接出一根临时水管,虽然是明管,但会很好地固定在不影响人们通行的位置。维修水管期间,居民家里不会断水,等水管维修好,临时水管就撤掉,居民生活丝毫不受影响。而在我们的生活中,时时能看到因维修水管,需要停水的“通知”。而连招呼都不打的种种“维修”其实并不少见。难道维修公用设施,一定要以牺牲居民利益为代价吗?显然不是的。

我国一直把城市公用事业作为公益性事业,各城市几乎都设有公用事业局或类似的政府机构,对公用企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。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,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,这种裁判员和运动员合二为一的身份使公用事业成了行政垄断行业。既然是垄断,带来的弊病是明显的,行业生产效率低下、服务质量差。几年前,专家们就探讨加速公用事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的可能性。时下,一些公用事业部门也在进行改革,其目的就是提高公用事业服务质量,降低运营成本、打破行政垄断。

两千多年前,孔子在回答学生子张询问为政之道时说:“因民所利而利之,斯不亦惠而费之?”孔子认为治理国家首先应该富民、惠民,给人民好处,这是孔子的民本思想。

公用事业的本质就是以民为先。即使是在眼下公用事业还不能完全突破垄断的情况下,只要秉承“万事民为先”的服务宗旨,相信民众就会少承受一些“维修阵痛”。

(引文来源:大连晚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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